全媒体记者 李珊 报道
本报讯 日前,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为进一步规范日照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渠道,实现应管尽管,请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主要指除了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民营企业和组织)积极与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办理档案的移交管理。
公告指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