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时下正是春耕备耕的好时节,然而不少农民心存侥幸,为图一时方便,将秸秆露天焚烧,污染了空气的同时,也极易诱发火灾。
2022年4月18日上午,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电话反映,日照街道山庄村有村民在田地里露天焚烧秸秆,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经检查发现,在山庄村北岭西侧的土地上,有秸秆堆焚烧的迹象,当事人孙某某已将火苗扑灭,承认了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事实。
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十一项之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在此,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提醒,露天焚烧秸秆会造成这些危害:焚烧形成烟雾,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滚滚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
极易引发火灾,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导致“火烧连营”,尤其是在村庄、山林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会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形成片片焦土,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全媒体记者 李珊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