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珊
通讯员 马宁 报道
本报讯 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国家、省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自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对应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物价指数)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
本次阶段性调整,在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群体的基础上,新增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等两类群体,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同时,降低了启动条件,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阶段性调整为3.0%。
自2019年7月以来,我市已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14次,在全市范围内向困难人群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8349万元,惠及群众13万余人,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和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