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在线投稿 -往期报纸 -常见问题 -帮助    
  文章搜索:
岚山区开展冒黑烟车辆专项整治
被纳入禁行对象的机动车全天 24 小时禁止上路,重点管控区域为岚山区城区

  全媒体记者 房姿辰 报道
  本报讯 9月13日,记者从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了解到,为加大黑烟车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岚山区空气环境质量、保护市民身体健康、维护城市整体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冒黑烟车辆专项整治。
  本通告禁行黑烟车指目视可见黑烟等排气污染物的机动车辆。被纳入禁行对象的机动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本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重点管控区域为岚山区城区。
  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排放目视可见黑烟等排气污染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的罚款,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评论                                        评论数()  更多>>
评论正在加载中...
 发布评论
最大长度:500 还剩:500
更多>>  黄海晨刊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爱日照】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岚山区开展冒黑烟车辆专项整治
版权所有 日照日报社 联系电话:0633-877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