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房姿辰 报道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日照市港航公安局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禁止在山东港口日照港区域垂钓的有关事项进行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日照港区域钓鱼、游泳、从事网箱作业等活动。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收缴渔具,追缴违法所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通报其所在单位;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从快从严处理。
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并对违反本通报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7216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