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后期扎堆致网络拥堵延误年报,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全媒体记者 裴颖 报道
本报讯 1月1日至6月30日,在日照市各级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应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报送年报,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通过纸质方式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报。逾期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入。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依法公示企业年报是企业法定义务,及时、如实公示年报是企业信用状况的直接体现,也是累积企业信用的有效途径。自2021年开始,山东省实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未如实公示年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企业上市、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今年,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就企业年报中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数据信息,与税务部门信息开展共享。只要经企业授权同意,自动代入企业年报的填报环节,确保资产状况信息数据同源,可有效规避市场主体信用风险。
企业年报关乎企业诚信,市市场监管局提醒,企业年报报送尽量4月底前完成,避免后期扎堆致网络拥堵延误年报,并且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任何理由对年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收取任何费用,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