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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仲裁是责任,更是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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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费洪芹
仲裁员名片:
  王磊,法学硕士,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目前担任高新区管委、岚山区人民政府、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山东省财金城市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土地发展集团等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把法律当信仰,把律师当事业,努力让群众每一项合理合法的诉求得到合理合法的仲裁结果。”王磊律师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精湛的法律业务技能是做好仲裁工作的基础。王磊以专家学者型律师为方向,在民商、行政、刑事领域均深入学习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他积极参与《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日照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起草工作,也热情参与日常普法宣传工作。在市政协、市海事局、市人防办、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进行《民法典》宣讲;在中央活力区为入驻楼宇企业举办《企业合规经营》实务大讲堂;为金融机构举办《商业银行合规经营与风险防范》知识论坛;为市市场监管局举办《行政执法证据法律实务》培训活动;为市城投集团举办《预防职务类犯罪》刑事实务讲座等。
  王磊说,他更喜欢成为一名擅于沟通、有温度的专家学者型律师。自担任仲裁员以来,他将仲裁工作视为实现初心与梦想的更高舞台,看作是法律人的至高荣誉,有了更强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工作中牢记居中守正的仲裁原则,用谦逊严谨的态度帮助仲裁双方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析法说理让双方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仲裁的公平和温度,实现依法仲裁、亲和仲裁、人文仲裁、和谐仲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担任首席(独任)仲裁员,他所裁决的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背后是汗水的打磨,体现着仲裁人的法律思维、逻辑思维与商事思维,渗透着仲裁人的勤勉敬业、谨慎细致与公允公正。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日照仲裁委“中立、平等、公正、高效、和谐、文明”的仲裁理念,为维护日照仲裁委的社会公信力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心中有方向,脚下有力量。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王磊不忘初心,牢记人民律师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信访化解工作,热心公益法律服务,日照电视台社会零距离栏目对他作为一名党员律师的先进模范事迹进行了专题报道。
履职感言:
  王磊说,仲裁塑造法律人,仲裁成就法律人,仲裁员运用法律知识和经验提供仲裁服务是法律人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自身的价值。作为仲裁员,他除了公正地裁决案件,还能真切感受到客户的认可,这说明自己的工作是有价值的,这种认可给他带来的是成就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对他在仲裁这条路上坚持走下去,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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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日照仲裁
  日照仲裁委员会是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日照市域内唯一的仲裁机构,依法受理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常设办事机构为日照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示范仲裁协议
  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日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独立的仲裁协议
  双方经协商一致,愿将因××(写明原因)发生的纠纷,提交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联系方式
  地址:日照市质阳路88号人防综合楼12层
  行政电话:8816166,业务电话:881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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