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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求职路上这些“坑”!

  当前,正值毕业季。大量高校毕业生涌入求职队伍,一些不法分子却在挖“坑”设伏、诈骗钱财。不小心踩坑,不仅会耽误就业,甚至会被误导诱骗从事犯罪活动。收好这份“安全指南”,避开这些“坑”。

“陷阱”一 黑中介
  非法机构收取高额中介费,却找借口拖延或直接不履行合同。
  ●避“坑”指南
  优先选择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正规市场中介机构;遇黑中介,立即求助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陷阱”二 乱收费
  以用工为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等,再找借口拒绝毕业生入职。
  ●避“坑”指南
  对于将先交费作为条件的招聘面试实习等都需谨慎对待;核实有无收费法律依据,拒绝支付非法费用。

“陷阱”三 扣证件
  借保管或经办社会保险、申办工资卡等业务名义,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个人证件原件。
  ●避“坑”指南
  求职者不要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如有需要,仅向有关人员出示即可;需提供证件复印或者影印件的,要在合适位置注明具体用途。

“陷阱”四 培训贷
  以高薪为诱饵,承诺培训后包就业,但须借贷支付培训费。
  ●避“坑”指南
  核实招聘企业的工商注册、企业信用等信息;看机构或企业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培训内容;看承诺薪资是否与社会同等岗位大体一致;慎重签署贷款协议或含有贷款内容的培训协议;确有职业培训需求,请到正规培训机构。

“陷阱”五 付费实习 高薪兼职
  向毕业生承诺高薪实习岗位,但须缴纳相关服务费用;打着高薪兼职、点击鼠标就能赚钱、刷单返现等幌子进行诈骗。
  ●避“坑”指南
  不轻信无任何要求且薪资待遇异常高的招聘信息,拒绝支付相关费用;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卡密码等信息,不随意打开陌生网址链接。

“陷阱”六 假试用 真使用
  超过法定上限约定长时间试用期,或者重复约定试用期;以试用期为由,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不缴社保;以较低
  工资大量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结束后,便以各种理由解聘。
  ●避“坑”指南
  提前了解劳动法规中关于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等规定。试用期内,应正常缴纳社保,工资水平不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综合教育部网站、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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