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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合规经营提示
  

全媒体记者 裴颖 报道
  本报讯 11月2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电子商务平台及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出“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合规经营提示,以规范我市网络交易和集中促销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亮照、亮证、亮标、亮规则”要求,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要加强自律,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要事先公布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明确优惠措施适用产品的品类、范围、能否叠加使用以及使用的期限等,开展预售活动,要明确预付款和尾款的支付时间、金额、发货时间以及双方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还提出,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不得对商品和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宣传和暗示;不得为促销实施者虚构交易或提供虚假用户评价;不得进行违法搭售、刷单炒信、商业诋毁、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违禁商品,严把产品质量关;不得通过网络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网络禁限售商品。
  需要注意的是,“双十一”集中促销期间,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经营行为的监测监管,通过12345市长热线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违反网络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从严从快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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