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费洪芹 报道
本报讯 12月9日19时40分,日照高速交警支队莒县大队执勤民警在莒县收费站执勤时,发现警车引擎盖上有一部手机。为防止该手机丢失,民警遂将手机收起,并在原地等候失主。
20时15分,失主急匆匆赶来询问是否看见一部手机,经了解,该失主姓吕,从南昌来莒县送货,行驶至此处问路时,稀里糊涂地不知将手机遗忘在何处。经民警核实,驾驶人吕某就是手机的失主,吕某接过失而复得的手机激动地说道:“要是找不到手机,我这趟货也送不顺当,就赔大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日照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出行期间一定要仔细检查所携带的物品是否有遗失,避免造成损失。同时,时刻注意随身物品,贵重物品更要做到不离身、不离手,遇到困难时,及时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