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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全面实行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
  

全媒体记者 许晓 报道
  本报讯 为规范日照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日前,日照市城市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日照市全面实行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入户,取消用户自提。由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将气瓶配送至用户,并进行随瓶安检、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
  “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是指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利用符合要求的三轮车、电动车等配送工具(日照市主城区范围内不得使用三轮车配送),将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至用户用气地点,并向用户提供随瓶安检等相关服务活动的行为。
  《通知》对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配送车辆管理、配送服务人员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建立完善配送管理模式。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要建立高效、便民的配送服务体系,主动公布配送服务规范、服务电话和配送价格,实施用户实名制销售制度,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对配送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
  加强终端配送车辆管理。三轮车、电动车等配送工具应当依法注册登记,专车专用,配置卫星定位系统,确保实时通讯在线,将终端配送车辆全部纳入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监管平台,实行“一车一码”管理。
  加强配送服务人员管理。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要依法与配送服务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加强对终端配送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及继续教育,配送服务人员掌握配送服务和应急处置专业技能,遵守服务规范,统一穿着企业识别服、随身佩戴送气服务证(上岗证)等,将配送服务人员纳入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监管平台,实行“一人一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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