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不好找、标注不清晰、易涂抹脱落……药品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不好找,是不少老年人遇过的问题。今年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建议,“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统一标注方式,让消费者特别是更多老年人能够找得到、看得清”。
太难找 喷码躲猫猫 找字考眼力
“生产日期到底在哪儿?”在北京一家超市里,消费者拿着一袋红枣豆乳,翻来覆去找了半天,才在直径约1厘米的吸嘴盖上找到了芝麻大小的文字。“标签上写的是‘见喷码’,谁能想到这个小地方还能印下字啊!”
“见瓶身”“见封口处”……不少预包装食品标签对生产日期标注区域的说明过于笼统,跟消费者玩起了“躲猫猫”。
有些商家出售商品时捆绑销售,也让一些重要信息“隐身”。
“这个酸奶现在‘买二送一’挺划算。”张大爷拿起一份组合装酸奶,却犯了难。“这日期本来就看着费劲,再套个塑料包装就更难看清了。”张大爷仔细研究了一番,才终于选到能看清的一份。
大小超市中,酸奶、火腿肠、糕点等商品捆绑销售情况比较普遍,有些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在捆绑后被盖得严严实实。在另一家超市,两盒豆腐被粘在一起销售,不透明胶带正好把下面一盒豆腐包装上的生产日期遮挡住了。
“前阵子说药品说明书要搞适老化,最好也定清楚生产日期写在哪。”对不少老人来说,查看药品的生产日期也很费劲。
“大多数药就算拆了外包装,也还能从药板或药袋上找到生产日期,可有的药在内包装上根本找不到。”郑阿姨拿出一小袋蒙脱石散,“像这个,内包装背面写着有效期24个月,可我找来找去,也只能在下面找到一行产品批号。”令郑阿姨无从判断的,还有一款没吃完的头孢呋辛酯片,“忘了是什么时候买的,外包装找不到了,里面的药板写着有效期36个月,可也没标到底是什么时候生产的。”
看不清 印痕没颜色 文字像隐形
“有些不光字小,还‘隐形’,戴上老花镜都看不清。”郑阿姨从家里的小药箱翻出一盒氯雷他定片,在纸质包装盒上找了一圈,总算看到侧面印有“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至”三行白色小字,但具体日期究竟是什么,却让郑阿姨不禁皱起眉头,“日期只有印痕,没有颜色,有些角度下真是一点儿也看不见,就算对着光找,也很难分辨出来上面的数字。”
难以辨别生产日期,这样的问题在预包装食品上也并不少见。
在一家生鲜超市,陈女士拿着一罐午餐肉罐头,翻了好几个个儿。“包装上写着见罐盖或罐底,可我就是看不见。”这款罐头的罐盖上印有红色的开罐提示,罐底在明亮灯光的照射下看不见字。反复调整角度后,记者才隐约看到罐底印有生产日期。
“好多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字特别小,还净是颜色和包装差不多的。”在刘阿姨看来,想要认清生产日期并不算容易。
记者走访发现,食用油、酱油、醋等商品,很多都是透明包装上印着透明的生产日期。一些瓶装饮料也有类似情况。以一家生活超市出售的瓶装拿铁为例,瓶盖上印着生产日期,但由于棕色瓶盖上分布着螺纹,黑色的文字很难看清。此外,有些商品的生产日期也因印在图案、文字上而难以辨认。例如,一款橘子罐头的保质期截止日期刚好压在图案上,很难看得清。
不牢固 不到一分钟 字被擦干净
除了太难找、看不清以外,部分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还存在易除抹、易脱落的问题。
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主要有激光打印、喷码打印和钢印三种标注方式。相比之下,激光打印和钢印的生产日期通常较为牢固,而喷墨打印的生产日期则可能“一擦就掉”。
以一款袋装方便面为例,记者尝试用普通酒精湿巾对塑料包装袋上喷墨打印的生产日期和批号进行擦除。结果,不到一分钟,两行黑字就被擦得一干二净。
此前,江苏省消保委曾开展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问题调查。结果发现,生产日期易除抹、易脱落的现象在各品类预包装食品上均不同程度存在。
在易除抹的问题上,部分预包装食品采用喷墨技术打印生产日期,但喷墨载体相对光滑,未经特殊处理,油墨很容易就被擦掉。
在易脱落问题上,某些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打印在食品包装外包裹的一层透明塑料薄膜上,而薄膜一撕就掉。
一旦生产日期易除抹、易脱落,就可能为不法分子篡改生产日期留下可乘之机,而这也将会给食品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打印生产日期的成本并不高。在某电商平台上,有商家专门售卖打码机,仅仅三四十元,就能买到包括机器、油墨、墨盒等在内的整套打印装备。
在商品详情页面,商家展示出了打码器在塑料包装袋、塑料瓶盖、玻璃瓶体等不同材质上的打码效果。当记者问到是否能擦掉重印时,客服称:“可以使用漆料、洗甲水、香蕉水、喷码机清洗剂等擦掉。”
盼规范 标签怎么印 最好严监管
“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签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不仅涉及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保护,也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权的保护。尤其是老年消费者,他们的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说。
陈音江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等有关法律和标准都对食品日期标签进行了明确规定。
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提出“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遵循安全便利、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比如,就公众关心的商品说明书特别是药品内置说明书字体过小等问题,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药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
陈音江建议,食品企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同时,他也呼吁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引导督促食品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依法依规标注食品日期信息。
“药品标签绝对不只是一个形式,而是应该指导消费者如何正确使用。”陈音江认为,对于生产日期、注意事项等与消费者有重要利害关系的信息,可以同时在药品内外包装都以显著方式标注。(北京晚报、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