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儿童乐园门口,到大街上和小吃店,“被直播”无处不在。
如今,随着线上线下消费场景加速融合,消费者一不小心就“被直播”的现象很普遍。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商家借助短视频平台招揽生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便对真实消费场景进行直播、拍摄,把顾客作为营销引流的工具。
连来来往往的行人都被迫入镜当演员
刘彤遇到过多次这样的事情。让她印象深刻的是在一家煎饼店,买单时听到商家大喊了一句,“谢谢××送的小心心”,她才发现“被直播”了。刘彤赶紧后退一步,“直播怎么不提前说一声?”商家回复说,新店开业需要提高知名度、赚点流量,“拍到也就一瞬间,谁也不认识谁,怕什么?”
“就连来来往往的行人,也都被迫入镜成为‘龙套演员’。”刘彤觉得,商家不懂得尊重,这样的做法是在消费顾客,“生意不会长久”。
在网络平台“被直播”这一话题下,很多网友分享了自己的真实经历。记者注意到,其中提及较多的事发地点,除了餐馆之外,还有健身房。
去年春天,宋雪在一家健身房购买了私教课,有天在换好衣服准备健身时,教练已经摆上了手机和支架,开始直播。教练告诉宋雪,“这样可以刷人气”,并且安慰她,这个角度只能看到动作,看不到人脸。然而,课后点进直播间,她发现不仅可以清楚看到人脸,“甚至能听到在说些什么”。虽然宋雪一直表示不满,但整节课教练的直播始终没有停止。
宋雪说,自己所在的城市不大,熟人很多,“我愿意把真实生活和家人、朋友分享,但不希望是通过这样的方式。”
记者在短视频平台观察到,事实上,相比于餐馆、健身房,理发店更是“被直播”事件的多发地。
为了规避风险,避免顾客投诉,一些餐馆会在后厨进行直播,或是选择主播带货;部分健身房则直接邀请教练,开展健身课程的直播。而对于很多理发店商家来说,在短视频平台上,似乎并没有其他更合适的选择,只能直播顾客理发的过程、展示顾客的发型成品。这些内容的拍摄和发布,是否经过顾客允许,不得而知。
要改变“我的地盘我做主”的错误观念
在江苏消保委发布的典型案例中,造型师孙某拍摄了和消费者叶某沟通发型、理发的过程,并将其上传至网络进行宣传。叶某发现后,孙某先是删除视频,之后又将叶某脸部打码并配文“北上广客人得罪不起”,再次上传视频,两天后才将视频删除。叶某诉至法院,要求孙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孙某则认为叶某同意拍摄视频,应当默认可以发布。
法院认为,叶某虽然不反对拍摄视频,但并未明确同意孙某将视频上传至网络平台公开发布,孙某的行为构成对叶某肖像权的侵害,遂判决孙某在社交平台上致歉10日,并赔偿叶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等损失。
在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钱志明看来,“典型案例的发布,能够起到法律实施的公示效应,警示商家的同时,也可以引导消费者维权,从而建立良好的消费环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很多商家这样做是为了达到身临其境的宣传效果,但是未经允许不仅会影响消费体验,甚至让其他潜在消费者望而却步。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王辉对商家的提醒是:要改变“我的地盘我做主”的错误观念,守好营销边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记者查阅多个网络直播平台的用户规则,其中都包含“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相关表述和要求,但是“商家直播顾客的消费行为是否被允许”,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马亮建议,网络平台要畅通维权渠道,当消费者发现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投诉渠道反馈举报,使违规短视频或直播及时下架整改。
“全民直播”下的隐私保护
更为严重的是,“被直播”行为还可能泄露消费者的面部、行踪等敏感隐私信息,从而带来诸多不确定的风险。王辉补充道,“随着生物识别技术快速发展,不法分子甚至可以利用这些信息从事非法活动,如伪造身份、冒用身份进行金融交易等,从而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8.16亿人,占网民整体的74.7%。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5.97亿人。“全民直播时代,消费者的隐私权很容易受到不法侵害。”在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胡钢看来,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消费者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更需增强维护自身隐私权等法定权利的意识和能力。”
“随着数字化进程的推进,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不断迭代更新,隐私权保护显得尤为迫切和严峻。”胡钢建议。“制定相关法律是解决有无的问题,而频繁修订是为了应对社会与技术飞速发展的客观实际,通过对法律的不断修订、完善,来适应现实的迫切需求。”
如何更好保护隐私权?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李斌提到两方的审核:直播平台和平台用户。做好审核工作,直播平台是责无旁贷的。
他同时提醒,我们在观看、转发各类直播之前也要审核,避免成为侵权队伍中的一员。“在这个时代,几乎所有人都有一部智能终端,每个人都可以直播自己、直播他人、直播一切自己感兴趣的事情。要知道,虽然有直播和观看的权利,但是权利行使是有边界的。不要感觉无所谓,就看一看、转发一下。”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