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房姿辰 报道
本报讯 近日,日照市民政局、日照市慈善总会联合印发文件,采取慈善帮扶照护低保边缘等家庭困难失能老年人帮扶照护的办法,合力解决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的急难愁盼问题。
据了解,本次帮扶对象为具有日照市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失能老年人和因疾病、突发状况等造成家庭困难,无力完成家庭内赡养的失能老年人(以下简称“家庭困难失能老年人”)。根据家庭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代理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入住养老机构或享受居家上门服务。对于选择入住养老机构的家庭困难失能老年人,日照市慈善总会按照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进行帮扶;对于选择享受居家上门服务的家庭困难失能老年人,日照市慈善总会按照每人每月不超过6次服务的标准进行帮扶(每次服务按30元/小时计算,服务内容为助餐、助洁、助浴、行等)。每年全市帮扶资金不超过60万元,按审批时间先后顺序发放,帮扶金额接近60万元或略超60万元时,本年度该项目截止。
优先保障家庭困难的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注重补贴范围、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家庭困难失能老年人慈善帮扶对象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在申请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超过当地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时,应当根据老年人意愿与周边乡镇(街道)、区县养老机构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考量,采取轮候与统筹协调相结合的原则安排入住。建立公开透明、精准识别、办理便捷的制度程序,规范操作,严格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失能老年人慈善帮扶金申办程序。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或享受居家上门服务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失能老年人,由老年人本人(家庭成员)或委托代理人向老年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失能老年人慈善帮扶金申请审批表》。与“困难群众救助·主动申报日”结合,对申请能力不足的困难老人,由村(社区)民政协理员集中帮办代办。
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日照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等文件,核实申请人的低保边缘身份、年龄、残疾等级等信息,无需本人提供证明材料。对需要进行能力评估的老年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
县级民政部门根据核实情况,于3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批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根据老年人意愿及机构情况,科学分配入住机构或安排居家上门服务。
因疾病、突发状况等造成家庭困难,无力完成家庭内赡养的失能老年人(以下简称“特殊情况家庭困难失能老年人”)慈善帮扶金申办程序。由特殊情况家庭困难失能老年人本人(家庭成员)或委托代理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特殊情况家庭困难失能老年人慈善帮扶金申请审批表》(扫描文末二维码查看)。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年龄、残疾等级、失能等级、家庭经济情况等信息进行比对核实,提出审核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审核意见后,对申请人的身份、年龄、残疾等级进行信息复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需要进行能力评估的老年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对通过复核评估、拟享受帮扶的申请人名单,及时反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以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根据老年人意愿及机构情况,科学分配入住机构或安排居家上门服务。对未通过审核审批的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据悉,“慈善+助老”政策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切实做好困难老年人群体救助帮扶工作,强化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解决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