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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统筹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全媒体记者 解友财 报道
  本报讯 6月27日,市新闻办召开“感恩奋进 实干奋斗 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作出日照贡献”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和历史建筑的认定保护等工作,持续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保护力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制定并严格落实名城保护规划。1992年,莒县被山东省政府公布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021年,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莒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我市严格落实保护规划,将保护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处理好历史文化遗存、历史文脉与空间环境、自然景观的依存关系,体现出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依法合理适度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加强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为着力点,开展了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传承调研,掌握保护机构、保护政策、资金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护修缮提升和活化利用等情况,并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在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工作中,我市注重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抽查了名镇保护规划编制实施情况,完成了全市4个历史文化名镇、1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标识的设置工作。
  开展历史建筑认定、挂牌和测绘建档。根据上级住建部门要求,我市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开展了2轮历史建筑普查认定,于2020年公布了日照市首批5处历史建筑。2021年,又有28处建筑被市、县政府公布为历史建筑。根据《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标志牌参考样式》,结合我市历史文化特色,我市统一设计制作了历史建筑保护标志牌,并完成了全部33处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工作,为建筑保护利用打下了良好基础。
  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为增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意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宣传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联合媒体开展了“探寻日照历史建筑之美”等系列宣传,对丁公石祠、南西峪石楼、莒县酿酒博物馆、莒县人民大会堂、刘勰故居等历史建筑进行了专题宣传,展示我市历史建筑的人文特色与独特魅力。同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挥五莲县街头镇南西峪村石楼修缮利用等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和活化利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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