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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假期校外培训
日照市教育局发布提醒

  全媒体记者 杨辉 报道
  本报讯 暑假在即,就暑期校外培训相关情况,日照市教育局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发布提醒。
  提醒中称,根据“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暑假期间,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隐匿在居民楼、商务楼、酒店、咖啡厅、出租房等场所,或以“一对一”“一对多”“家庭教师”“众筹私教”“思维训练”“托管”“教育咨询”“素质拓展”“高端家政”“游学研学”之名,举办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对于此类违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法进行严格查处。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暑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家庭教师、高端家政、AI自习室、研学培训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暑假期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活动。机构要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教师资质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规广告;要确保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与培训对象的年龄状况、身心特点、认知水平相适应;要加强从业人员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提升专业水平,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入职前进行资格把关和准入查询。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将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信息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或 60课时的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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