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王霞
“拖了这么久,不动产权证终于拿到了,这心里的疙瘩可算是解开了……”看着手里的不动产权证,赵某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2007年,赵某参加了某建筑安装公司组织的团购活动,当年就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了购房款。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由于种种原因,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房一直无法办理确权手续……
为解开这个心结,今年,赵某向莒县法院提起了诉讼。经判决,被告某开发商公司须协助赵某办理案涉房屋的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判决生效后,由于年代久远,交款收据已经丢失,依照确权登记办理程序已无法正常办理,于是,案件进行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快速翻阅案卷、分析案情,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赵某了解情况,最终,莒县法院强制执行帮助赵某拿回了不动产权证。
“法官,我这个证是不是很难办出来了,这事就是我心里的一个疙瘩……”
“根据法律规定,依据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是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我们会尽快办理。”执行干警在耐心释法说理的同时,给赵某吃了一颗定心丸。
根据已生效的判决书,且在得到双方当事人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均无异议答复后,执行干警及时制作出相关法律文书,第一时间前往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协调相关手续。从执行分案到办理证件仅用两天时间,执行干警的高效行动,让赵某成功拿回了不动产权证。
房屋是关乎群众安居乐业的基础,不动产权证书则是维护房产权益的重要保障,莒县法院将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各类执行措施,力促法情交融、法理并行,提高执行效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