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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日照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

  全媒体记者 曹楚炜 报道
  本报讯 3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日照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情况向社会发布。
  《方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旨在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持续做好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方案》确定了9大行动及与之对应的工作措施。具体包括深入推进产业结构绿色升级行动,严格环境准入,优化调整重点行业结构,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能源结构清洁低碳高效发展行动,加快推进能源低碳转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推进清洁取暖;交通结构绿色转型行动,完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提高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加强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和油品监管;面源污染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推动化肥减量增效,持续开展扬尘污染治理,深化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能;多污染物协同治理行动,加大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持续推动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强化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管理体系完善提升行动,落实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要求,加强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行动,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强化决策科技支撑,加快信息数据集成应用;政策体系引导提升行动,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及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行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推进信息公开,实施全民行动。
  《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4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2.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超过0.6%,NOx(氮氧化物)、VOCs(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0.74万吨、0.3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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