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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临近,旅游旺季到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提醒告诫函——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全媒体记者 黄建玲 报道
  本报讯 眼下“五一”假期临近,我市即将迎来旅游旺季。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4月28日,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提醒函,提醒各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加强行业自律、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提醒函明确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经营者要做到标示醒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对以套餐形式销售商品的,在标明销售总价的同时,应当标明所含商品的品名、计价单位和数量。对另行收取服务性费用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宾馆、民宿等住宿经营场所发布的广告及线上平台营销页面客房描述图片等要与实际情况相符。通过商业广告、产品说明、销售推介、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优惠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使促销活动真正惠及消费者。
  同时,行业协会和其他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共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游客在游览过程中,要果断拒绝未经同意的行程安排,以免影响旅行体验。购物时,要通过正规渠道选购质量安全的产品,自觉抵制“三无”产品。外出就餐或外卖点餐时,首选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及点餐量大、评价高的餐饮单位,食用生腌海鲜、凉菜等高风险菜品,注意食物性状味道有无异常。对接受的服务和购买的商品,请妥善保存有关票据、聊天记录、网上支付截屏等证据材料,以备维权所需。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商品和服务行为的监管,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规范、群众反映的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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