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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助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本报讯(记者 王帅)1月4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制定出台《日照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日照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并分别设立了相应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助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办法支持的贷款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进入山东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息库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权质押融资所提供贷款发生坏账,可由市风险补偿资金予以补偿,补偿实行省、市、区县(园区)、银行共担原则。合作银行确定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和日照银行四家银行。
  这两个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工作的积极性,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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