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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界一提升 服务更暖心

  从“替您跑”到“帮您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推出系列温馨服务举措,被住建部通报表扬———
  本报讯(记者 陈颖 通讯员 王龙梅)1月12日,市民张先生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又为还贷发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每月替他提取其账户内的公积金进行还贷,以减轻他的压力,而且不用他来回奔波,只需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一份“委托按月还贷提取协议”。
  “以前只听说过来办业务时,工作人员替我们跑,没想到现在还替我们还!这服务太‘走心’了!”喜出望外的张先生说。
  “我们了解到很多经济压力较大的群众,如果每月能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偿还公积金贷款,就可以不用或者少筹资金还贷。但在开办‘委托按月还贷提取’之前,他们只能12个月提取一次公积金进行还贷,且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期间还贷总额,还贷压力较大。为减轻群众压力,我们紧跟他们的需求,于去年4月开办了‘委托按月还贷提取’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继明说。
  据悉,“委托按月还贷提取”业务,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可签订协议委托公积金中心每月从其公积金账户中,划出规定金额的公积金到指定银行卡,实现公积金贷款“对冲还贷”。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已有12152人在这项业务中受益,占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户数的40%,2017年提取额达8529万元。
  “委托按月还贷提取”业务的开展,只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举措之一。自2017年以来,该中心以群众呼声为引领,以便民举措为回应,不断创新、提升服务质量。
  ——在政策方面,先后推出“零跑腿”“只跑一次腿”“少跑腿”“我来替您跑”等9项便民服务措施。目前,单位公积金缴存类业务、个人公积金查询类业务、委托按月还贷提取3项业务实现了“零跑腿”即可办理;“提取申请表取消了单位盖公章”“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开具”“异地转移接续”实现了“只跑一次腿”;“压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材料”“取消退休提取证明材料”两项业务实现了“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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