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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出台 8 个环境准入(保护)指导意见

  本报讯(记者 孟祥燕)在去年“1+6”环境突出问题规范整治基础上,今年,市环保、发改、经信、住建、规划、交通运输、国土、公路等8个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8个环境准入(保护)指导意见,继续从源头上规范行业发展,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体系,推进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这8个意见包括:建筑垃圾资源利用、沥青拌和、石灰制造、机制砂石骨料加工、非金属矿开采、果蔬加工业等6个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以及房地产业和市政道路工程2个环境保护指导意见。其中,沥青拌和、石灰制造、机制砂石骨料加工、非金属矿开采、果蔬加工是在我市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产业,主要存在着位置分散、工艺落后,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生态破坏等问题,企业对环境准入的政策、标准、要求掌握不全面,环境管理薄弱,亟待提档升级;建筑垃圾资源利用行业作为各地均面临的一个新兴行业,近期拟投资建设的项目较多,需要正确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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