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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带着工钱回家过年了!
——莒县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故事
  

本报记者 刘江雪通讯员 王若飞 王晓龙
  “如果不是你们帮助,兄弟们的工钱真不知道何时才能拿到手。”江苏镇润建工劳务公司近日给莒县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协调领导小组送来了一面写有“一心为民、情系百姓”的锦旗,这是为了感谢他们帮忙讨回了2 0万元工钱。
  1月26日上午,莒县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了一个电话:“我是沭东工地上的钢筋工,属于江苏镇润建工劳务公司,我们33个人一块从吉林老家来莒县打工,工钱迟迟发不下来,咋回家啊!”
  听到电话里急切的话语,该小组工作人员王军放下电话就急速赶往工地现场并及时联系相关企业负责人,协调现场调度,确定工程量,核算了每位工人的工资并安排打款事项,直至薪酬发放到每一位工人手中。
  “2017年我们共组织了4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全年共受理农民工投诉113起,涉及拖欠金额1567万元,涉及人员363人,目前已妥善处理107起,涉及金额1506 . 6万元,涉及人员352人。”莒县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协调领导小组仇广勤表示,“为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们多措并举,全力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为了实现提前排查、全程监督,该小组严格要求施工企业每季度将农民工工资发放与拖欠处理情况上报,每季度组织一次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提供保障。
  该小组还建立了“企业红黑榜”,与企业奖惩挂钩,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按季度进行曝光,并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严重拖欠或不积极配合处理的企业停止一切手续和资信证明办理。
  在莒县,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均按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的基准比例分别缴纳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对建筑市场信用考核较差的,不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被限制承接新工程的建筑业企业处罚结束的,需缴纳2%的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
  同时,“一书两金一卡”制度也在莒县继续推行。实行建筑业企业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制度,凡是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签订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目标责任书。在建设领域和欠薪易发行业,普遍建立用人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大力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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