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伟)3月17日,在全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工作会议上,2017年度全市房地产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被通报表彰,兴业房产、蓝天地产、日照港房产等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被授予“2017年度全市房地产开发优秀企业”荣誉称号。
会上,相关负责同志宣读了《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并现场进行颁奖,获奖企业负责人上台领取奖牌。这10家企业分别是兴业房产、蓝天地产、日照港房产、尚城置业、锦华房产、华纳房产、观澜房产、桂华锦鸿置业、安居房产、绿景置业,既有市区企业,也涵盖了区县企业。会议还决定授予王清海、许爱华等50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