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在线投稿 -往期报纸 -常见问题 -帮助    
  文章搜索:
市安监局与两管委签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

  本报讯(记者 张守霞)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近日市安监局分别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签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标志着正式完成对两管委行使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的委托。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基础,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效能,市安监局针对两管委安全监管实际,委托两管委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作出规定。此次委托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除对调查取证和案件移送情形予以明确外,重点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予以委托。对实施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和依法立案查处的案件且处罚(含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额度不超过5万元的行政处罚权委托给两管委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实施委托后,市安监局将加强对委托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受委托对象的安全生产执法水平,确保委托执法权力有效实施、落实到位。

 本文评论                                        评论数()  更多>>
评论正在加载中...
 发布评论
最大长度:500 还剩:500
更多>>  日照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1 版: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市安监局与两管委签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
版权所有 日照日报社 联系电话:0633-877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