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蕾)近日,市建管局印发了《关于申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施工企业信用良好行为的通知》,正式启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此次申报范围为企业在2017年度(2017年3月31日至2018年3月30日)获得的良好行为,包括企业质量、安全、建设科技等方面的创优获奖情况。经集中申报、复核确认、公示,最终向公众公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同招投标挂钩,倒逼企业夯实建筑质量安全,有效激发企业诚信经营,争先创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