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冷梦辉)自2017年10月1日《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宣传贯彻《条例》增添新动力,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宣传过程中,该局制定下发了《<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实施方案》,大力宣传贯彻《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发放近万份宣传资料;举行了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学习《条例》专题培训班,近200名执法骨干参加了培训;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条例》,对违犯《条例》的各项行为进行了严管重罚。截止目前,已依据《条例》下达处罚5542起,罚款485190元,并在各类媒体集中曝光了9批,19件次,切实维护了《条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