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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探索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

  本报讯(记者 张守霞)4月8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科级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市发改委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
  档案参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围绕六项纪律,聚焦廉洁自律,内容设计合理,格式规范,其中包括:《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科级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纪检监察部门谈心、谈话、约谈、诫勉、函询等情况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记录、信访举报与其它方面问题线索情况、廉政知识测试成绩记录表、奖惩情况记录等,涉及日常监督检查的各个方面,力求做到全方位、多角度监督。
  为了确保档案内信息填写的准确性,市发改委严格监督把关,要求建档对象本人填报的资料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签名确认,对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经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廉政档案填报内容的动态情况要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对于虚报、瞒报的,参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此外,市发改委按照《档案法》和干部档案管理的原则、程序、方法和要求对档案进行收集和管理,一人一档,集中统一保管,由专人负责,严格保守秘密,确保管理使用规范。确需依据廉政档案向有关方面提供情况和意见时,要经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调阅廉政档案,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或泄露廉政档案中的有关信息。廉政档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更新维护,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
  需要注意的是,廉政档案的信息登记报送工作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凡有不如实填写、不按时报送或不及时汇报个人重大事项情况等现象和行为的,实施“一票否决”,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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