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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许可”知识问答

  问: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有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
  (二)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
  (三)符合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限制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
  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应当符合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
  问: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五)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六)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七)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八)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问: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什么处理?
  答:(一)不需要农药经营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存在错误的,允许申请者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问: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什么事项?
  答:应当载明许可证编号、经营者名称、住所、营业场所、仓储场所、经营范围、有效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事项。
  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注明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等事项。
  问: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不需要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答:(一)专门经营卫生用农药的;
  (二)农药经营者在发证机关管辖的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
  (三)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
  问: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依法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答:(一)农药经营者申请注销的;
  (二)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农药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四)农药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吊销的;
  (五)依法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问: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答:五年。
  问: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多少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答:九十日。
  (日照市农业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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