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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调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本报东港讯(通讯员 潘丽)为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和各类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近日,东港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再次提高对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标准。
  据了解,该区自2006年建立城乡低保制度和规范五保供养制度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连续12年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2006年的的每人每月175元提高到今年的5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2006年的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今年的4740元;五保供养标准由税费改革以前的分散供养1200元、集中供养1400元提高到今年的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6636元、集中供养(城市特困人员)9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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