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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新活力 培育新动能
——《日照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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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策划 李敏 采写/本报记者 孙向阳 制图/范雪梅

核心提示
  作为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自身革命,全力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吹响全省新一轮“放管服”改革的号角。“一次办好”即“一次办结、群众满意”,这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山东实践,也是山东全力打造的一块全面深化改革的“金字招牌”。
  “一次办好”改革,日照怎么干?如何借力改革,激发新活力,培育新动能?
  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日照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明确了改革的6项重点任务、11项具体措施、28项今年需完成的改革任务和10个专项行动。此次改革,着眼点从“跑”转变到
  “办”,重心从放和管到更加重视优化服务,目标从“办结”提升到“办好”,范围从依申请的政务服务扩大至政府全部行政行为,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拓展了改革的范畴。
  在编制过程中,《方案》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标先进省市,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推动我市“一次办好”改革;聚焦国务院、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督查、审计反馈意见,以及我市在推进“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剖析,提出解决措施;围绕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力争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好;立足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强化结果评价,科学开展营商环境评估。
  拿出管用的实招硬招,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真正让“一次办好”改革成为建设现代化海滨城市的强劲引擎,日照正在精准发力。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海滨城市,牢固树立“以项目论能力、以项目论水平、以项目论作风、以项目论英雄”的工作导向,以政府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为改革理念和目标、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流程再造为关键、以“互联网+”为支撑,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全力打造“干部作风最好、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改革内涵
  “一次办好”即“一次办结、群众满意”,主要是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是从“办”的角度对政府自身提出的目标要求和服务理念,也是对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服务理念的深化拓展。以“应办即办”为原则、“说办就办”为承诺、“一次办结”为目标、“办就办好”为理念,倒逼各级各部门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工作目标从“办结”提升到“办好”,改革范围从依申请的政务服务扩大至政府全部行政行为,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拓展了改革的范畴。企业和群众办“一件事”,在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到获取办理结果,政府要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论“见面不见面”“跑腿不跑腿”“线上线下”都要实现“一次办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实行“一个领域一支队伍”执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一次办好”的理念,主动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具体的政务信息,最大程度、最大范围普及公共服务,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承担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等。

重点任务
六个“一次办好”搭建框架体系
1. 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明确“一次办好”事项梳理范围,将已公布的“零跑腿”“只跑一次”事项规范为“一次办好”事项。
2. 健全“一次办好”服务网络
  推动服务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推广不动产抵押登记“一站式”便民服务做法,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可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
3. 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
  全面推行“五个一”集成服务。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热线“一线连通”,贴心帮办“一次办结”。
4. 推行“一次办好”集中审批
  结合机构改革,在市县和市属省级以上开发区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依法设立的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
5. 完善“一次办好”服务标准
  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推动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分期分批按系统规范权责清单,适时推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6. 强化“一次办好”信息支撑
  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进行“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

具体措施
十一项实招硬招将改革做深做实推进
★“3440”专项改革
  实现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等事项,确保4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确保4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
★简化企业水电气暖报装
  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供水、供气、供暖、供电等服务事项进行全流程优化,简化办理手续、压缩办理时间。
★ 实施精准协同放权
  进一步梳理市县两级权力事项,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实施层级且基层有实际需求的,原则上由县级实施。继续精简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
★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切实落实国家降电价和减税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调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
★ 降低企业准入门槛
  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行“照后减证”、合规监管。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将更多的非许可类涉企登记、备案等事项纳入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 清理规范中介服务
  市县出台本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凡未纳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一律不得作为政务服务的受理条件。★ 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政府管理真正转向宽进严管。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
★ 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影响和阻碍“四新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
★ 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个专项行动
  开展优化企业开办、优化不动产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简化水气暖报装、简化获得电力、便捷获得信贷、优化政务服务、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推进信息共享、营商环境评价10个专项行动。
★ 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开展创业创新营商环境评价,针对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等主要指标,2018年11月底前对市本级及各区县营商环境进行评价。

组织实施
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抓落实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改革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和督促检查。
加强督查考核
  坚持真督实查,将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相关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并作为市直部门(单位)和区县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注重宣传引导
  坚持开门搞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开展改革“一招鲜”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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