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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的生动实践
——日照公安交警打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升级版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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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许静 通讯员 丁兆专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的急剧增长,人、车、路之间的矛盾凸显,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
  如何让“小事故”快处快赔,减少甚至避免不必要的“大拥堵”?
  如何让群众“走进一个门,办结所有事”,甚至“不进一个门”,动动指尖即可将所有事直接在网上办结?
  “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日照交警在全省首推的“道交一体化处理”服务平台于6月22日正式启用,打造了以“群众自主选择、网上全程流转”为主要特征的“日照模式”。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使用服务平台后,同一案件现场勘查效率提高45%,案件文书制作效率提高40%;
  民警处理事故的时间比过去缩短一半以上,相当于增加了50%的警力;
  结案率由过去的87%提高到98%,事故复核率、投诉率、信访率下降31%、34%和38%。
  让窗口围着群众转,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成为日照交警新时代民生警务的显著特征。

主动作为,把方便融入“互联网+”,建设全流程事故处理信息系统
  6月27日上班途中,市民李女士的车子沿淄博路由东向西行驶时,在红绿灯路口与一辆轿车发生刮擦。事故虽然不大,但两辆车停在路中,后方车辆马上排起了长龙。
  正值上班高峰,接警工作人员在简单了解情况后,指引李女士将事故现场拍好照片,先将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使用交管12123上传事故信息。现场交通迅速恢复。
  上传之后,事故审核工作人员拨通当事人电话,了解情况后判定责任。在当事人驾车去往保险公司的路上,交警部门后台审核的人员已经将事故认定书推送到保险公司。
  过去,即使一个轻微的两车刮蹭事故,事故现场存留时间也至少需要等待交警到达的30分钟。
  如今,在日照市区发生的类似道路交通“小事故”,事故现场存留时间不会超过5分钟。
  快处快赔快撤离,路畅心顺暖人心!这一改变,缘自日照交警建设全流程事故处理信息系统的创新举措。
  日照交警选派精通业务的事故处理民警进驻市局指挥中心,借助市局指挥中心信息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第一时间调取现场视频,第一时间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引导其使用12123或微信快处平台在线快处。
  此举变三级派警、分散运行为警务前置、精准引导、集约指挥,成功解决了机械派警、无效处警、现场长时间滞留等问题,基本实现了零出警,因小事故导致的交通拥堵大量减少,市民满意率大幅提升。
  “日照市区符合快处快赔的轻微事故,已基本实现全部快处,快处率达96%以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相玉杰介绍说,不仅轻微事故可以在网上处理,当事人通过一个门户、一个窗口访问登录“道交一体化处理”服务平台,即可实现在线查询、在线咨询、在线办理与事故处理有关的所有业务。
  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精准警务理念,日照交警主动作为,变“配角”为“主角”,打破交警、法院、鉴定机构、保险理赔等所属部门的行业信息壁垒,倾力开发推进“道交一体化处理”服务平台。
  在“道交一体化处理”服务平台上,公安110、交警事故处理、法院道交法庭、司法人民调解、保险理赔岗位以及价格评估、司法鉴定、道路救援、车辆看管等各个单位间的数据实现共享与业务集成。
  ——依托平台,日照交警将《现场勘查系统模块》与110接警数据对接,通过交警大队122接处警系统,自动将道路交通事故警情推送到平台,即时触发处警铃声,提醒值班民警及时出警,实现警情数据与平台的无缝对接,从接警源头杜绝案件体外循环。
  ——民警使用移动终端(平板电脑)现场勘查系统硬件当场将事故现场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其拍照功能可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和身份证,并在线调取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当场制作现场图、勘查笔录和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书等法律文书,当场打印后交付当事人。
  ——现场采集的事故信息、人员及车辆信息在通过无线边界即时上传平台系统后,由事故处理岗位负责人对案件进行审核、分流,改变了过去个别民警勘查完现场后,案子一直“抱在手中”,当事人不找就不处理的弊端。
  ——具体调解过程实施后,双方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在线司法确认;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在线向道交法庭提起民事诉讼,法官即时受理、类案同判。
  ——由保险公司支付赔款的,触发“一键理赔”,系统自动向案款受领方反馈,提醒其查收账款。
  ——每办完一项业务,系统自动回访当事人,听取当事人的评价和意见建议,不断改进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全程网上流转,在为群众提供更多便利选择的同时,还形成了统一、真实、完整的道路交通事故大数据,为交通事故分析研判、预防措施科学制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调解前置,把“风险”化于流程,实现事故处理与矛盾化解全程衔接
  5月3日,市民孙某驾驶自行车沿海滨二路由北向南逆行时,与右转弯行驶的一辆电动车相撞,致孙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双方当事人及家属互不相让,在事故处理场所发生激烈争吵,甚至拳脚相向。受害方因得不到赔偿坚决要求走法律诉讼程序。
  调解中心按当事人意愿将该案受理分流至诉前调解,经法院调解员调解,双方很快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诉前调解化解了矛盾,节省了诉讼成本。
  事故处理的关键是赔付到位,这一案件中,在定责和进入司法程序前用足用好调解功能,有效地化解了矛盾。
  为将“风险”提前化解,日照交警按照“理念+机制+科技”的思路,以建成的交通事故处理、网上数据一体化服务两个平台为依托,重塑事故调处线上、线下流程。
  流程进一步明确了调解前置:凡进入诉讼的案件必须先进行调解,做到能简不繁、能调不诉、能化不访,实现事故处理与矛盾化解全程衔接。
  为保障网上数据一体化多元调处工作机制高效运行,日照交警会同市综治、法院、司法、卫生计生、仲裁、保险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道交一体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向事故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多岗多元调解方式选择,一个出口承接所有的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职能。
  在“道交一体化处理”服务大厅,设有调解受理岗、交警调解室、司法调解室、人民调解室、仲裁调解室、保险调解室等岗位,实现自行调解、交警调解、人民调解、保险调解、仲裁调解、法庭调解、救助调解、信访调解“八调合一”。
  服务大厅的显示屏上,调解方式、调解人员、调解流程、政策规定、救济渠道则做到了“五公开”。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生效后,系统会自动将案件推送到调解受理岗,一个窗口受理。根据当事人自主选择,系统自动将案件分流到交警调解、人民调解、保险行业调解、仲裁调解、庭前调解等各岗位。
  当事人可在服务大厅直接查询或用手机登录《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多元调处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根据案情和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调解时机、方式、人员,自主计算事故赔偿金额。
  “八调合一”,其核心是规范统一的事故赔偿标准。
  日照交警统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证据规则、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开发统一的“损害赔偿计算器”。
  交警调解、庭前调解、人民调解、保险行业调解、仲裁调解以及法院审理全用这个“赔偿计算器”,按照一个赔偿标准、一个调解模式、一样的证据规格进行计算。
  有了“损害赔偿计算器”,当事人也会在调解前先计算一下按规定应得到的赔偿金额。这样一来,调解后的赔偿金额当事人与预期基本一致,有效保障调判标准的统一,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纠纷,实现“阳光调解”。
  为方便群众,道路交通事故多元调解中心还建设远程网络调解室,通过网上调解平台以及QQ、微信等,对因故不能或不便当面调解的当事人,提供远程服务;设立法律援助站,向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对相关费用实施“减、免、缓”的弹性政策。
  对多次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案件,依据《日照市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议制度》,由调解承办单位向联席会议提出申请,各相关调解机构全部参与,形成联合调解结论,由法院按照联调速裁工作机制直接执行。
  4月23日,南昌路龙泉饭店路段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开发区大队下达事故认定书以后将该案推送至调解中心。
  调解中心根据当事人意愿将案件分流至交警调解,经多次调解沟通,其中一方仍对理赔金额不认可,后该案按又当事人意愿被转至人民调解。经过多方解释,在赔偿数据标准统一的情况下,最终双方达成协议。
  在众多类似案件的处理中,日照交警将帮困、解难、体恤贯穿到矛盾化解之中,切实做到明事理,顺心气,促和谐,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
  调解中心运行以来,共受理各类事故损害赔偿调解1.42万余起,矛盾纠纷调节率由40%提升到70%,调处结案1.36万余起,处结率95.77%,群众满意率达99.18%。

以民为本,把“按钮”交给群众,提供多种自主选择事故处理模式
  6月25日,临沂市民刘先生驾车到日照办理业务时,因路况不熟,与当地一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刘先生立即拨打122进行交通事故报警 ,日照交警事故科前置市局引导岗的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沟通并详细询问事故情况,耐心解释告知当事人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事故处理模式。
  因着急返回,刘先生选择了在线快处模式。“没想到,一趟事故处理中心都没跑,只需动动手指,30分钟之内就在网上把事情处理完了!而且达成协议后,事故认定书直接推送到保险公司,进展情况可随时手机查询,真是大大方便了我们外地人!“按时返程的刘先生,逢人就为日照交警点赞。
  在日照市“道交一体化处理”服务平台,事故当事人拥有“六项自主选择”。
  只需在服务中心大厅点击触摸屏,或随时随地登录《日照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管理平台》,事故当事人即可自主选择民警、时间、调处方式、法律服务机构、鉴定评估机构、车辆维修厂家。
  在群众的自主选择下,系统将案子自动分流,能简不繁、能调不诉。
  把“按钮”交给群众,前提是事故处理模式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2007年,日照市率先在全省设立了第一家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公安、法院、司法、保险等部门参与的联调速裁机制,在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中起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解决好交通事故处理不透明、不便民等问题,2014年,日照交警在上海路建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市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进驻,与法院、司法、保险等30余家单位合署办公,设立交通事故法庭、仲裁受理室、法律服务室和救助基金受理点、检验鉴定受理点、银行服务受理点等15个便民服务窗口,实现了“走进一个门、办结所有事”的目标。
  服务中心成立后,当事人跑多趟的案件,基本一次就能办结,节省了大量时间。
  但是,传统意义的“一站式”事故中心仍存在短板:公安、法院、人民调解、仲裁、保险公司等案件信息,还需要当事人多方分别提交转送。
  能不能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给当事人带来更多方便?
  群众有所呼,改革必有所应。按照精准警务理念,日照交警从2016年11月份以来,全力开发推出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应用平台》和《网上数据一体化多元调处服务平台》。
  在这个平台上,从接处警到现场勘查、调取证、责任认定全部网上办理,对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从网上提交申请到在线委托鉴定、在线进行调解、在线起诉立案,全流程线上办结,实现了内部业务网上流转、当事人损害赔偿调解诉讼线上办结的全流程衔接。
  由信息孤岛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使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给群众自主选择权成为可能。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登录“道交一体化处理”服务平台,自主选择民警,并与其约定处理时间和方式。
  ——进入调解环节,当事人可在自行调解、交警调解、人民调解、保险调解、仲裁调解、法庭调解、救助调解、信访调解“八调合一”模式下进行自主选择。
  ——此外,法律服务机构、鉴定评估机构、车辆维修厂家,当事人也均可在平台上自主选择。
  ——对重大、疑难案件,由调解发起单位制定个性化调处方案,为当事人提供调解、确认、理赔、裁决执行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在每个阶段,当事人只需登录“道交一体化处理”服务平台,就可对案件的实时进展情况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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