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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共 赴小康生动 画卷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解读
  

统筹/策划 刘新英 采写/本报记者 秦钊 制图/范雪梅

2018年,完成0.35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巩固2017年底8.99万享受政策人口的脱贫成效;170个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退出;加大301个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力度。

2019年,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效,逐步完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快推进301个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延伸。

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消除绝对贫困。莒北、莲西、港西、岚西北4个深度贫困区域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片区内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实现区域性整体脱贫。

核心阅读

  “精准”“绿色引领”“产业扶贫”“行业扶贫”“区域扶贫”……提起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一串串饱含新意与温暖的关键词跃然眼前。
  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市委、市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全体党员干部的庄严承诺。
  “日照将继续紧盯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区域,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不让一名贫困群众在小康路上掉队。”市委书记齐家滨的话犹在耳边。
  不搞大水漫灌,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立足日照自身实际,创新模式,完善机制,促进各类要素向脱贫攻坚集聚;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路径。
  为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结合日照实际,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顶层设计、强化了政策措施、加强了统筹协调,对今后三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
  《实施意见》全文共分三大部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在总体要求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规划了今后三年及每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
  在主要任务中,规划了十大扶贫行动。这十大扶贫行动,既是2015年底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延续,也是针对新阶段新形势对脱贫攻坚任务作出的新调整、新提升、新部署。为确保工作更有抓手,《实施意见》确定了36项具体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规定了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
  在保障措施中,围绕确保重点任务目标完成,明确了领导、组织、考核、作风、能力、激励、氛围和档案等8个方面措施。
  这是指导今后三年全市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新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更是一份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纲领性文件。随着一幅幅脱贫攻坚的生动画面在日照大地徐徐展开,伟大的小康梦正逐渐展现出令人鼓舞的现实模样。

深度贫困区域脱贫攻坚行动
  将莒北、莲西、港西、岚西北4大片区和301个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确定为我市深度贫困区域。2018年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深度贫困区域作为巩固提升的重点区域,做到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举措主要投向该区域。
  着力提升完善基础设施。2018年,实现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道路、客运班车、自来水、宽带、有线电视“村村通”,村村有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和健身广场,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电力保障达到100%。
  努力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合格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2020年,深度贫困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接近全市平均水平,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特殊贫困群体兜底保障行动
  完善扶贫、低保“两线合一”政策。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深入推进互助养老扶贫。按照“邻里互助、居家养老、多方支持、脱贫解困”理念,采取政府补贴、购买服务、扶贫公岗等方式,聘请护理员服务无子女或子女无力照顾的贫困失能老人、残疾人,提供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照料服务。
  持续推进孝善养老扶贫。完善村级孝善养老理事会,规范孝德基金管理运行,引导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健全残疾人关怀救助机制。深入实施“福康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现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

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行动
  规范管理扶贫产业项目。建立健全项目后续管护机制,明晰产权归属,落实管护责任。发挥村级扶贫理事会和扶贫联络员、扶贫专干的作用,全程参与项目监督。
  积极培育特色优势扶贫产业。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商等产业,推动农业“新六产”发展,力争每个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培育提升1—2个特色优势产业。
  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符合条件的扶贫龙头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创业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满足贷款条件的企业享受基准利率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全额贴息。
  扎实推进就业扶贫。着眼帮助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业,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认定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扶贫车间。

教育扶贫行动
  深化“一档四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全面建立“一档四全”教育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工作机制,建立贫困生成长档案,实施全学段资助、全过程帮扶、全方位关爱、全覆盖就业,确保贫困家庭学生有学上、能上学、成长好。
  提升贫困村教育水平。2018年,基本完成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幼儿园新建、改扩建任务。到2020年,完成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小学(教学点)校长、教师轮训。
  加强职业教育扶贫工作。实施定向招生、订单培养,引导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健康扶贫行动
  提高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全面落实患病贫困人口“三专一减”“先诊疗、后付费”和“两免两减半”政策,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五重保障”。2018年,实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强化扶贫特惠保险保障功能。每年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资金,为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购买扶贫特惠保险,使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个人负担比例降至合规医疗费总额的10%以内。
  健全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关爱机制。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础信息库和动态监测网络,对辖区建档立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诊断、复核诊断及评估。

住房安全扶贫行动
  易地扶贫搬迁解决贫困户住房。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2018年年底前列入国家计划的368户918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全部实现搬迁入住。
  积极开展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工作。采取宜固则固、宜建则建、宜养则养、宜租则租、宜保则保等方式,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2018年,完成1374户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扎实推进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安置工程。按时完成莒县、五莲两县11个村118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安置。
贫困村全面提升行动
  统筹实施贫困村全面提升工程。乡村振兴在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优先向301个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倾斜。
  推动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到2020年,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基础设施持续巩固提升,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并建立完善后续管护机制,实现冬季清洁供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培育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底,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到2020年,村集体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

扶贫基础夯实行动
  强化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每年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做到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帮扶措施、脱贫路径、脱贫成效“五个清楚”。
  提升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质量。完善推广“5+2”全程纪实贫困户档案管理办法,做到精准纳入、帮扶、受益、脱贫、巩固全程纪实、全程留痕。

要素支撑扶贫行动
  加大财政支持扶贫力度。确保2020年前,各级财政每年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不得少于上年。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实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具体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级。
  持续开展土地政策扶贫。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流转使用政策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管理政策,收益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将小于30亩与大田相连部分农村建设用地的复耕纳入增减挂钩范畴。
  强化金融保险扶贫。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延续性,扎实推进“央行资金产业扶贫贷”“创业扶贫担保贷款”等金融扶贫政策。
  努力培养扶贫人才。到2020年,每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培养3名以上致富带头人。加大科技指导人员选派力度,实现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全覆盖。

脱贫成效巩固行动
  探索扶贫脱贫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统筹发展、共建共享、内外联动、市场引导、组织保障和扶贫资金持续积累发挥作用的“5+1”长效机制。
  鼓励设立扶贫基金。鼓励县乡两级探索设立扶贫基金,通过财政投入、社会捐赠、扶贫资产收益等渠道筹集资金,采取补助、救助、兜底保障等方式,支持贫困人口脱贫,巩固脱贫成果。
  完善脱贫成效监测和即时帮扶机制。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
  积极防范化解扶贫领域风险。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重点防范化解产业扶贫市场风险、扶贫信贷风险、债务风险、社会风险,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实施防范和处置应对措施。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脱贫。加强军地脱贫攻坚工作协调。落实国有企业精准扶贫责任。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脱贫攻坚行动。动员组织青年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

保障措施
强化各级政治责任
  坚持市抓推进、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实行四级书记一起抓。12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乡镇党政正职每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加大市县乡优秀年轻干部交流使用力度。逐村逐户制定脱贫实施计划,组织因地制宜实施扶贫项目。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到2020年,省扶贫工作重点村45岁以下的党员致富能手不少于3人。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农村群团组织建设和改革。扎实做好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派驻管理工作。

强化考核监督评估
  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做好对下一级党委和政府及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增加暗访比重。重点督查脱贫质量和脱贫稳定性。

强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把每年第二季度作为“问题整改落实季”,对发现的问题逐级逐部门建立台账、整改销号。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国家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强化攻坚能力提升
  分级分类开展扶贫干部教育培训,2019年底前实现教育培训全员覆盖。脱贫攻坚期内,各级扶贫机构不撤、编制到位、人员配强、力量不减。

强化正向激励
  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落实容错纠错、尽职免责制度。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县乡干部要落实津补贴等政策,改善工作条件。

强化良好社会氛围营造
  宣传推广我市脱贫攻坚取得的成就及各级各部门扶贫脱贫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强化脱贫攻坚档案建设
  健全完善精准扶贫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移交等档案制度,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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