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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老人“有所养亦有所乐”
——莒县健全养老保障制度推进养老服务发展
  

本报记者 王霞
  “在这里,吃得好,穿的暖,有伙伴一起下棋、晨练……生活很幸福啊。”10月9日,在莒县惠安养老中心,一位正在拉家常的老太太讲起在这里的“团体生活”,脸上笑眯眯的。
  莒县的养老现状,并不乐观。目前,60岁及以上人口22.177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2%。高龄老年人口比例大、空巢(留守)老人多、高龄化趋势明显,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多。
  然而,在日照首届“德润日照·最美老人”评选中,莒县共有7位老人获评、入选。在这背后,是养老事业向着温暖、祥和、欢乐迈进的局面。

政策扶持养老机构开辟新局
  近年来,莒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把养老服务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采取政策扶持、财政补助、市场运作等措施鼓励集体、个人和社会组织兴办老年福利事业,着力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随着惠安颐养中心和银杏树颐养中心的先后建立,莒县民办养老机构从无到有实现突破。截至去年年底,莒县共建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老年服务设施171处,养老床位总数6505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1张。
  针对农村留守、空巢、独居老年人多、生活条件差,养老问题亟待解决的实际,莒县在社区和经济基础好、辐射力强、老年人口多的村建设幸福院。目前,全县已建成农村幸福院110处,床位数达到2200张,成为莒县农村养老模式的一大特色。

加大投入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健全
  从2015年起,莒县逐步开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家政公司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
  同时,莒县还逐步建立了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护理补贴,80至99周岁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90至99周岁无固定经济收入老年人生活补贴,百岁老人长寿补贴等制度,分别每月发放补贴60元、100元、200元及500元不等。
  除此之外,该县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和扩大老年优待工作,城阳街道、长岭镇等社区(村)对本社区(村)6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至300元不等的补贴,不断增加老年人的获得感。

以点带面促养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保障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真正实现老有所乐,莒县每年10月份积极开展老年节和敬老月庆祝活动,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学校、村庄深入开展尊老爱老敬老主题教育活动,为广大老年人祝福、送温暖。
  截止目前,莒县民政局、岳家村老年幸福公寓等5家单位被评为省级敬老文明号,2017年莒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敬老文明号,浮来山镇文化体育中心被评为山东省敬老文化教育示范点,4人获得全国孝亲敬老之星荣誉,8人获得省市十大孝星荣誉。
  在老年人公益维权工作方面,莒县开展“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创建活动,不仅完善了县、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老年法律服务网络,还营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尊老敬老浓厚氛围,将高龄、特困、失能老人作为维权服务和社会保护的重点,在涉及老年人医疗、保险、救助、赡养等方面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服务。
  “养老服务等社会保障工作,不仅需要政府持续发力,继续建立完善的保障制度,扎扎实实办好民生实事,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一起参与。”莒县老龄办主任王红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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