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滕国梁)为规范和加强幼儿园建设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我市制定了《日照市幼儿园建设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市级奖补资金在申报、分配和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该奖补资金分配实行因素分配法,按照新建幼儿园面积40%、新增幼儿学位数20%、在园幼儿数10%、区县财力状况10%、投入资金额度20%权重确定分配额度,加大对新建幼儿园面积和新增幼儿学位的分配权重,体现奖补导向。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幼儿园建设奖补资金2000万元,将按照该分配办法进行资金分配,激励区县统筹资金,加快推进幼儿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