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日政协第十届日照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日照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发〔2018〕40号)和工作需要,经政协第十届日照市委员会第十三次主席会议提议,政协第十届日照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设置政协第十届日照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农业农村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就全市“三农”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团结联系农业和农村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