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在市航贸中心,日照海关工作人员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人员讲解货物增值税下调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据介绍,该项改革将给外贸企业大幅减负,拉动进口增长,进而增加税收规模。
日前,日照海关加强相关环节业务培训,保证各通关渠道及时准确执行政策;通过多渠道加强宣传,使企业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及影响;深化对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的跟踪指导,助力我市外贸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本报记者 曹钰迪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