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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法院被表彰为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杨宝红)4月3日,省高院下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奖励的决定》,莒县法院被表彰为“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
  自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莒县法院坚持把实现胜诉权利作为主攻方向,向“执行难”发起总攻,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该法院不断擦亮执行警务化品牌,深入开展“治老赖、立法威、护诚信”“莒城亮剑”等行动风暴,综合利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公开曝光、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等执行工作强制措施,一批“骨头案”“钉子案”“民生案”得以解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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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2 版:区域·莒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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