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在线投稿 -往期报纸 -常见问题 -帮助    
  文章搜索:
山东试点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新华社济南5月21日电(记者 邵鲁文)为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上深化“放管服”改革,山东省人社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实施意见》,明确把技能人才评价权“放”给企业,在全省范围内试点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山东提出,企业自主评价的职业(工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新职业(工种)。评价职业(工种)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评价活动;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依据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评价规范组织开展。
  山东要求,在评价内容与方式上突出企业特点,侧重对人才的职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考核。支持企业灵活运用考核鉴定、考评结合、过程化评价和直接认定的方式进行自主评价。相关企业还应落实待遇,把通过自主评价并兑现相关福利待遇,作为企业开展自主评价工作的必要条件,倒逼企业抓职工培训,促进技能提升。
  相关人才获得企业自主评价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纳入山东省技能人才数据库。入库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兑现相应待遇,并可参评、申报山东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等。

 本文评论                                        评论数()  更多>>
评论正在加载中...
 发布评论
最大长度:500 还剩:500
更多>>  日照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山东试点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版权所有 日照日报社 联系电话:0633-877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