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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下达逾76 亿元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新华社济南6月12日电(记者 王阳)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以来,山东已结合中央补助下达资金逾76亿元,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其中,加大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一系列重点工程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成为重点支持方向。
  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方面,山东结合中央补助下达资金55.3亿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小学每生每年710元、初中每生每年910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和在校寄宿生30%的覆盖面,发放生活费补助;对城乡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农村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8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为加大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山东投入资金,支持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教育经费着力向农村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发挥转移支付的均衡作用和激励引导作用,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扶持力度。自2014年至今,山东省财政结合中央补助已累计下达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奖补资金183.5亿元、解决大班额问题奖补资金30亿元,由各地统筹用于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扩增城镇基础教育资源。2019年,山东省财政已结合中央支持下达资金20.84亿元,更好支持各地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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