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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 王霞 通讯员 朱艳梅)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推进城乡文明建设,近日,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中队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为指引,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明我践行”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局围绕日常生活中的普遍行为,以“正面倡导和负面破除”为根本遵循,现场发放“条例”宣传明白纸等宣传材料,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公共文明行为。
  为实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破除负面社会价值观,执法人员现场对目前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带来的危害进行了剖析,增强了群众的是非辨别能力,为规范群众的行为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将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参与“条例”的落实,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文明建设长效机制,营造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氛围。针对社会存在的不良行为,该局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不断对损害市容环境、市政基础设施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有效制止、依法查处,为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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