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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出台新一轮促进就业创业政策

  本报讯(记者 秦钊)8月23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印发的《日照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日照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进行通报和解读。
  新推出的这两个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就业创业资金的筹集渠道、支出用途、补助标准,以及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等内容,为使用好、管理好就业创业资金,提供了更加务实管用的制度保障。
  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涉及内容更多、覆盖群体更广、补助措施更实、流程更加简便。
  首先,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更大。在降费稳企方面,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由3 0 %提高到50%;失业保险单位、个人缴费比例之和阶段性降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至2020年4月底;在技能提升方面,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条件,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将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补贴范围。
  其次,对劳动者创业的扶持力度更大。从今年起,我市每年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不少于4000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等补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再者,对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力度更大。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单位就业或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青年见习补贴的享受范围扩展为,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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