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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开发区检察院结合办案服务企业发展

  本报讯(通讯员 袁梦 吴玲)“今后除了要增加工厂内摄像头的数量、做好货品库存的登记,还要加强对员工的法治教育,让他们的法律意识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近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故意毁坏财物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结合案情及时走访案发企业,向企业提出检察建议。
  近年来,日照开发区检察院在抓好涉企案件办理的同时,强化办案服务意识,注重结合企业涉法诉求,综合应用法律咨询服务、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等途径,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法治服务。
  该院创新实施“四个一”涉企办案制度,即“每办一起涉企案件,依法提出一份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协助涉案企业制定一套整改措施,开展一次回访考察”,不仅办好案子,更要发挥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作用;针对区内民营企业聚集的实际,出台《关于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打击、教育、监督、保护等手段,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的冲击,提升办案社会效果;聘请10位企业负责人担任特约检察员,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利用院内廉政教育平台等资源开展廉政和法治教育,密切检企互动交流,多维度护航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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