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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委八项措施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记者 王霞)近日,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推动《日照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落地见效,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市纪委市监委出台《关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八条措施》,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和服务保障作用,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日照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加强监督检查。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各部门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重要内容,采取蹲点、跟办、察访、专项巡察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100条”落到实处。
  二是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省纪委省监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印发明白纸,加强宣传提醒,督促遵照执行,强化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效。
  三是拓宽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发现渠道。充分利用12388热线、“日照清风”微信公众号微举报专栏、日照市纪委市监委网站举报信箱等监督举报平台以及“电视问政”“行风在线”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监督平台,把党内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延伸监督触角。
  四是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对发现和受理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以“零容忍”态度,优先处置,专项办理,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五是着力解决涉企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涉企工作要求、改革措施、政策法规、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对涉企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坚决严肃问责、精准问责。
  六是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正确处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关系,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护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持预先研判、防范风险,坚持依法依规、稳妥审慎,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坚持宽严相济、精准处置,正确运用政策,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七是鼓励干部在服务企业中担当作为。对在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中先行先试,在监管服务中为提高效率优化服务进行容缺受理,在化解企业矛盾纠纷、解决遗留问题中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在处置企业突发事件中因情况紧急临机决断而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容错免责。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八是以过硬作风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护航人”。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责任担当,坚决同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作斗争。严格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勇于“刀刃向内”,对违纪违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从严从重查处,以铁的纪律护航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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