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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规范“属地管理”

  本报东港讯(通讯员 郑晖 王倩)东港区作为日照市开展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的试点区,以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为抓手,多措并举,为基层减负发力,努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做好减法,在责任划分上为镇(街道)“遮风挡雨”。研究制定东港区《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要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并随东港区《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办字〔2019〕52号)印发实施。实行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建立清单外阶段性交办事项准入机制,确保交办事项责任划分明确、保障措施到位。
  做好加法,在措施保障上为镇(街道)“增砖添瓦”。推进区级指挥中心建设,打造镇(街道)研判、呼叫中心,加强同区内现有平台的业务衔接。截至目前,全区各平台共运转“属地管理”事件257件,办结197件。2019年结合党政机构改革,从区直部门选拔26名年轻干部到镇(街道)任职,将畜牧兽医站45名工作人员全部下沉到镇(街道),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等派驻机构力量下沉到位,由镇(街道)统筹管理。
  做好乘法,在长效机制上为镇(街道)“保驾护航”。成立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专班,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东港区“两办”将相关执行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范围。东港区纪委监委印发《东港区“属地管理”依单监管问责办法》,明确各镇(街道)、部门职责。建立派驻机构统筹管理办法,健全双向考核评价方式,由镇(街道)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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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2 版:区域·东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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