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兴莉 尹珊珊)今年以来,日照开发区严格按照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要求,安排资金1578.4万元,支持全区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按照应补尽补的原则,日照开发区制定出台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新建公办幼儿园、通过改扩建办成独立公办幼儿园的,按相关标准进行奖补;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成为普惠性幼儿园、秋季正常开园的,按相应办班规模给予一定房租补贴;对本年度获得省、市一类幼儿园、省优秀民办幼儿园称号的,按相应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该区还对在区内幼儿园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及受重大疾病、灾难等影响的特殊困难儿童,按照每生每学年1200元标准给予资助,帮助困难儿童更好地接受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