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陈淑娥)近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标局获悉,莒县申请的“安庄黄桃”“果庄油桃”两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取得使用权,使用日期均从2019年12月28日始。截至目前,该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有14枚。 据介绍,这代表着该县申请的“安庄黄桃”“果庄油桃”都拥有了自己的“金字招牌”,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品的生产地域以安庄镇、果庄镇为主产区,且申请使用该商标的黄桃和油桃需符合莒县“安庄黄桃”“果庄油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特定品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