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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用药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

  本报讯(记者 张磊)1月27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全市医疗保障部门及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不因支付政策影响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
  我市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根据部署全部纳入医保支付;对有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取消支付限制,保障患者治疗需求。
  畅通医保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对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相关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开通住院、转诊转院绿色通道,取消转诊转院手续,及时提供联网结算,保障患者及时救治。对异地就医患者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医院的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单独预算。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支付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助,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压力。
  我市医疗保障部门做好疫情防治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和供应监测工作,及时汇总分析预测,为医院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提供服务。对因疫情扩大导致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确保价格稳定。督促定点医药机构按要求畅通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渠道,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防治肺炎疫情需要的口罩、酒精等医用耗材,保障疫情防治。
  下一步,我市医疗保障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进展,切实履行好防控职责,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医疗保障措施落实,充分发挥医保工作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全力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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