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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在阳光下的“明白账”
——新岚山财金投资集团实施阳光会审财务制度纪实
  

本报通讯员 姚文凤 高洁
  作为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阳光会审制度已在新岚山财金投资集团运行近4年的时间。期间共完成会审52次,审查招标采购项目168宗。入围2019年度日照市第二批社会“创新种子”。
  截至目前,新岚山财金投资集团总资金运作规模已达465亿元,总资产规模218亿元,融资突破133.9亿元,到位资金109.5亿元。完成资金收支上万笔,资金往来超382亿元。巨额资金收支的同时,新岚山财金投资集团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压力随之加大。
  2015年,新岚山财金投资集团的前身———日照市新岚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当时职工队伍普遍年轻化,核心职工尤其是财务队伍80、90后居多,缺乏实践经验和交流机会。于是,抓财务管理主线,实现财务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一体化,形成党内监督、上级监督、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在当时新岚山的日常运营中变得尤为重要。
  2016年,董事长丁勇签发了一份《关于印发〈日照市新岚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阳光会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了日照市新岚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阳光会审工作制度的详细内容,共6条。并将检查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性,检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以及检查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列为会审重点内容。
  自此,阳光会审财务制度作为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式实施。
  制度运行后,每月15日为固定会审日,确定了“汇报问题、挖掘问题、确认问题”会审流程。每次会审涉及集团内6个部门:财务部负责人严格按照不避短、不遮丑要求,首先向会审会议汇报每月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着重指出当月财务收支情况。工程部核对工程资金是否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节点支付。招标采购部对财务资料中的招采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相关招采制度进行审查。成本部保证财务部工程进度款支付与工程已完工成本相匹配,无虚报超支。法务部核查各项目提供的合同文本及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投融资部主要对凭证进行三次审阅并核查贷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能否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
  会审人员结合各自专业,按照从点到面思路,全面查阅当月财务凭证及相关附件,对照“八项规定”、“三重一大”事项、重点项目安排和公司制度,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性质及根源,分清落实责任主体。
  所有问题会上全面曝光、集中反馈,形成“阳光会审”会议纪要,明确责任落实主体,限期整改。督查办公室根据会议纪要,建立督查台账,发出督查通知,严查督办,限期问效,无效问责。
  “每次会审,都相当于经历了一场事无巨细的拷问,每笔资金的流向必须要汇报清楚,接收资金的部门还要详细汇报资金的使用安排。账目条分缕析,一场会审下来,所有收支都被摊在了阳光下。”新岚山财金投资集团财务部部长胡丹丹说。
  阳光会审制度的运行,让新岚山财金投资集团成了一本摊在“阳光”下的明白账。这本明白账建立了经济行为、国有资产运营、政策落实、决策执行等审计、督查体系和绩效导向财务管理控制机制。保证了闲置资产、资金及时高效使用,避免损失浪费,有效保障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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