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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仲裁服务 优化法治环境
——日照仲裁办四项行动推进优化法治环境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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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费洪芹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事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大局,而法治又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全市优化法治环境攻坚行动工作会议后,日照仲裁办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仲裁化解经济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突出四项重点工作,全力优化我市法治环境。
  截至6月22日,日照仲裁办已受理各类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302件,办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558件,涉案标的额达到7.6亿元;没有因仲裁案件引发上访问题,没有因仲裁工作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行动一“仲裁稳企”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仲裁,与营商环境关系密切。日照仲裁办制定《日照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仲裁稳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体动员,迅速投入“仲裁稳企”专项行动。
  应收尽收涉企经济纠纷。严格执行《仲裁法》,对企业之间达成仲裁协议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应收尽收,受理立案。实施“容缺受理”机制,进一步降低立案门槛,对达成仲裁协议后前来申请立案的企业当事人,容许先予立案后再补全补足有瑕疵的材料。
  严格依法仲裁、公平公正仲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一方面,严格依照受理、答辩、组庭、审理、取证、合议、裁决等法定程序,严格执法,规范办案;另一方面,充分放大仲裁“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空间,充分发挥仲裁“程序灵活”优势,灵活适用简易程序或者书面形式审理,使用“仲裁确认”“部分裁决”工作方法,视情采取裁决、调解两种结案方式,不断简化程序,降低企业负担。
  全面保障涉案企业权益。创新实施“五书”工作法,向当事人发送《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前告知书》《温馨提示书》,在立案时向企业发送《立案服务手册》《立案一次性告知清单》,切实维护企业在仲裁中的合法权益。

行动二“积案清理” 发挥仲裁办案优势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办案人员参加‘四进’工作等因素叠加影响,今年以来,日照仲裁办案效率一度出现下滑,形成了一定数量的逾期积案。”日照仲裁办党组主要负责人调整后,敏锐地意识到该问题的重要性,迅速安排部署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
  工作中,制定《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积案清理专题工作会议、案件首席仲裁员会议,从5月下旬开始,全面打响积案清理攻坚战。
  摸清底数。对2019年12月之前因进入鉴定程序、中止程序和延期审理的案件,全部摸清底数、列出清单。
  明确措施。逐案研究案件情况,分析案件情况和堵点痛点,逐案制定具体化解方案。
  集中化解。从5月下旬开始计划至10月底,每个案件均明确责任人员、工作措施和结案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推动积案清理。为稳妥地化解其中涉及的群体性案件,对“某小区系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专门与开发商进行了座谈沟通,就下步加快案件调解力度、推进案件快办快结达成了一致意见。对“某小区系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等群体性案件,相应采取了稳妥的化解工作措施。目前,积案处理工作已经全部展开。

行动三“四不调解法” 推进经济纠纷化解
  截至6月22日,今年共调解结案444件,案件调解率达到79.5%。
  这两个数字创造了日照仲裁委员会成立24年来的两个第一:半年结案数量第一,半年结案调解率第一。据不完全统计,仲裁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95%以上。
  “不立案”调解。在当事人申请立案时迅速掌握当事人诉求和调解意向,即时沟通对方当事人,对大学城食堂合作经营合同纠纷等3起政企纠纷、物业纠纷实现“不立案”调解,涉案标的额164.6万元。
  “不开庭”调解。充分利用开庭前仲裁员已全面熟悉案件、了解案情的“窗口期”,发挥仲裁员“专家断案”优势,大力协调双方当事人进行“不开庭”调解。“某小区系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二季度以来有92名当事人通过“不开庭、无负担”化解纠纷,涉案标的额69.5万元。
  “不合议”调解。对已经进入开庭程序的案件耐心寻求纠纷调解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充分利用“背对背”调解、情感互动、陈述事实、释法说理、以点带面“五法”,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仲裁庭“不合议”促进纠纷调解。
  “不裁决”调解。对纠纷事实已查清、形成裁决意向、具备裁决条件的案件,适时发放《裁前告知书》,引导当事人进一步理清权利义务,从顺利化解纠纷、保障互利共赢、推进执行履行等角度推进调解。

行动四“人性化” 优化仲裁服务环境
  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备要素之一。
  全面加强党组对仲裁工作的领导。着手研究制定《党组对仲裁办案监督管理办法》,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群体性案件,党组听取仲裁庭、业务科关于办案情况的汇报,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监督管理,把握大局方向,保障仲裁办案的质量和效果。
  全面加强社会仲裁员管理。制定《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全面加强社会仲裁员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对33名不符合“三八两高”仲裁员任职资格的现任仲裁员,全部中止仲裁员资格。形成包括31名仲裁员在内的《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员名单》,切实发挥仲裁“专家断案”优势,推动仲裁庭依法高效行使仲裁职责。
  持续推进仲裁“人性化”“人情味”服务。开通邮寄立案、网上缴费措施,将仲裁形象墙公开内容根据当事人实际需求进行更新,配置电脑、打印机建立“立案服务区”,实施“预约仲裁服务”工作机制,为企业和当事人提供更加贴心、暖心、舒心的仲裁服务,5月份以来收到企业和群众赠送锦旗、感谢信2件。
  “雷厉风行抓落实、快干实干促发展,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不断发挥仲裁力量,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日照仲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不断提高仲裁服务质量,加强仲裁员队伍管理,提升仲裁公信力,以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赢得广大企业和经济主体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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